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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晚间,国瑞科技公告称,公司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公司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并且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国瑞科技受上述情况影响,自5月21日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瑞科”。
同样是在5月17日,国瑞科技收到告知函,其控股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二轻”)计划自5月21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至50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明确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
自2019年起,国瑞科技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涉及的上下游公司中,部分公司是隋田力控制的公司,部分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
中国证监会查明,国瑞科技参与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具体来看,国瑞科技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采用“以销定购”“以销定产、定采”模式。按照事先约定的毛利率,国瑞科技同步与上下游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应商、客户均由上游通道公司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熟星弘达”)指定,合同文本也由常熟星弘达提供。
在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过程中,国瑞科技发现该业务在产品质量及检验标准、主材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异常,知悉专网通信业务在资质及合同获取方面与公司其他军品业务存在明显不同。当下游客户未按期支付货款后,国瑞科技先是通过常熟星弘达负责人向下游客户催款,后下游客户让国瑞科技找隋田力协商解决。
中国证监会指出,国瑞科技在向隋田力追讨欠款过程中,知悉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为虚假自循环业务。
年报虚假记载被警告
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6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025.77万元。其中,公司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9.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对此,国瑞科技的部分时任董监高负有重要责任。
其中,郦几宁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国瑞科技董事长,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催收账款,并在该过程中知悉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郦几宁对于上述异常未充分关注,未能发现和阻止国瑞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勤勉尽责,并且在国瑞科技2020年年报上签字。
中国证监会认为,国瑞科技披露的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同时,郦几宁等部分国瑞科技时任董监高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国瑞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郦几宁等国瑞科技时任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控股股东发布增持计划
对于此次被监管处罚产生的影响,国瑞科技提及其被纳入国资监管以来,进一步加强了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和依法合规经营工作。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国瑞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浙江二轻,持有国瑞科技股份比例30.24%。公司官网显示,浙江二轻于2019年8月完成公司制改革,成为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出资设立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记者注意到,国瑞科技获得其控股股东浙江二轻的实际行动支持。
从时间点来看,5月17日,国瑞科技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又收到浙江二轻发送《关于增持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自5月21日开始,国瑞科技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浙江二轻的增持计划的期限是自5月21日起的六个月内。
按照上述增持计划,浙江二轻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至5000万元增持国瑞科技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高于国瑞科技总股本的2%(588.4690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
截至5月17日收盘沈阳股票配资,国瑞科技股价7.55元/股,总市值22.21亿元。